一、评审要求
参照《北京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条例》,按学院《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》、《奖学金综合测评量化标准与操作》评审细则操作。具体步骤按学校评审条例所规定的“申请—评审—申诉—颁发”进行。
1、
参评范围:元培学院
10
级(含弹性学习年限学生)、
11
、
12
级本科生。
2、
名额分配:元培学院总计
106
名(不含国学网奖学金
7
名),其中
10
级
36
名、
11
级
35
名、
12
级
35
名,明细附后。
3、
评审工作要严格按北京大学及元培学院有关奖项的评审要求操作。
4、
获奖同学非经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同意,不得缺席相应颁奖会。
二、工作进度安排
1、
9
月
4
日~
9
月
20
日,申请奖学金学生填写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;测评表可到各班班长处领取,或者在此文件后附件处下载(注:附件在奖学金分配明细表图之前)。请申请者务必于
9
月
21
日下午
4
:
30
之前将申请表交至各年级主任老师处,逾时不候。
2、
9
月
20
日,各班确定参加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学生代表,并于
20
日下午
4
:
30
之前将确定名单交至各年级主任老师处,学生代表的推选参见《奖学金综合测评量化标准与操作》。
3、
9
月
20-22
日,各年级主任老师召集学生代表对参评学生“基本素质测评
”
部分进行测评,并由年级主任老师汇总本年级参评学生的排名情况,评出奖学金初评名单。
4、
9
月
23
日,元培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召集会议,对参评学生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各部分进行整体审核及评议,对于特殊情况加分部分进行公示。
5、
9
月
24
日,各年级主任将本年级的奖学金评定材料(包括学生代表测评原始材料、素质测评表、参评学生最后得分排名表电子版、奖学金初评名单电子版)交至元培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。
6、
9
月
24
日,元培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各年级奖学金初评名单。
7、
9
月
25
日~
10
月
7
日,公示初评名单,接受学生申诉。
8、
10
月
8
日,学生填写奖学金登记表,并将公示后确认的奖学金初评结果录入学生工作管理系统。
三:元培学院各年级奖学金分配明细表(见附图)
元培学院
2013年9月6日
以下依次为《元培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》和各年级奖学金分配明细表。
附件——元培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.doc